人民日報發文,讓行業協會走上前臺!同意!
日期:2019/5/11
人民日報近期發表的由全國政協委員洪慧民署名的文章《讓行業協會走上前臺》中指出,行業協會、商會是同行企業自己的組織,能夠深刻而敏銳地察覺到所處行業的生存狀態、存在問題、潛在危險和發展前景,對行業內不同企業的管理水平、技術儲備和核心競爭力水平等情況非常熟悉。在引導參與企業轉型升級的過程中,應該讓行業協會、商會走上前臺,政府鼓勵這些組織發揮主導作用,規范他們的組織行為。
調整經濟結構迫切需要企業轉型升級。近幾年來,各級政府為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出臺了不少政策措施,包括:設立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評選創新示范企業、智慧建設重點示范工程,下達年度重點技術創新項目計劃、智能化改造項目實施計劃等等。綜合評價這些政策措施,雖然起到了一定的引領作用,但總的來看政策精準度不強、效率不高、覆蓋面不廣。
究其原因,在于政府很難真正了解企業真實的發展狀況和發展需要,也很難準確把握市場的變化,以行政方式“外行指導內行”,不但浪費了行政資源、容易滋生腐敗,也有可能破壞企業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行業協會、商會是同行企業自己的組織,能夠深刻而敏銳地察覺到所處行業的生存狀態、存在問題、潛在危險和發展前景,對行業內不同企業的管理水平、技術儲備和核心競爭力水平等情況非常熟悉。但在現實中,卻往往被排除在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制度設計之外,難以發揮特有的優勢。
在引導參與企業轉型升級的過程中,應該讓行業協會、商會走上前臺,政府鼓勵這些組織發揮主導作用,規范他們的組織行為。因此建議:
將政府評價企業或影響企業發展方向的行政行為,逐步轉移給行業協會、商會。轉變政府職能的關鍵就是將“市場的事交給市場去做”。當前可以考慮選擇一些經濟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進行試點。將政府安排的轉型升級資金等涉企資金項目的申報、評價、發放工作,各級各類涉企評優獎勵工作,企業評價、產品評價、認證等工作轉移給相關行業的行業協會、商會執行,政府做好監督和規范工作。在制定重點技術創新計劃、智能化改造項目計劃等有關企業轉型升級計劃時,可以采用委托研究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由行業協會商會起草計劃草案,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后頒布執行。部分具備條件的地區,還可以賦予行業協會一定的執法權,規范行業內企業違反行規的行為。
精心設計和完善行業協會、商會的評價機制。首先,對全國各級各類的行業協會商會進行清查。其次,根據清查結果,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評價,制定某一時間段內的政府授信行業協會、商會目錄,并將授信標準和授信結果向社會公示。第三,對具體工作流程進行設計,制定可操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保持授信行業協會、商會或第三方中介組織的有效流動,通過按不同時間階段授信、同時授信不同的社會組織、鼓勵中介組織市場競爭等方式,促進行業協會商會健康發展。經過多年的努力,通過市場競爭和政府培育,力求依托行業協會商會,建立起行業內的“標準普爾”性質的社會組織,提供全社會認可的專業服務,建立起具有國際水準的行業評價品牌。
建立行業協會商會信用評價、信息保密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政府對行業協會商會的監督與管理。政府以行業協會、商會提供的數據信息為依據制定行業政策,應簽訂保密協議。一旦出現行業協會商會失信、造假、泄密等行為,造成政府和社會損失,應啟動懲戒機制。除相應的法律程序之外,可以考慮將相應行業協會商會或者企業列入政府制定的失信黑名單,將責任人員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讓失信者為其行為付出代價。
誠如文章所言,“政府很難真正了解企業真實的發展狀況和發展需要,也很難準確把握市場的變化”,在藥品零售行業尤其如此,大量存在“外行指導內行”的情形:
比如,對于依然熱度不減的執業藥師“掛證”現象,管理部門也許看到的只是103萬的藥考通過人數,卻未見得真正知曉數字背后隱藏的行業困境,以及制度設計本身的不合理性,由是,始終用辦公室邏輯去立法執法,造成行業生存發展的危機。
比如,正在呈現燎原之勢的醫保藥店禁售非藥品現象,醫保部門出臺此項規定的初衷很清晰——打擊“騙?!?。可以看到,醫保部門的人員構成中大都不具備“藥品背景”,生成事實判斷和應對措施的依據往往是報刊媒體的夸大報道和社會輿論的擴散傳播,由是,這“一棒子”不僅打掉藥品零售企業了來之不易的銷售額,更把藥品零售行業打進了信任危機。
比如,正在如火如荼推進的“4+7帶量采購”。管理部門出臺制度的背景是醫?;饓毫?,是公立醫院改革,而被“殃及池魚”的零售藥店恐不在立法者的視野之內,由是,事實上倒逼藥品零售行業進入“新平價時代”。
……一攬子帶有明顯“不平等待遇”特征的政策出臺,或許并非管理部門主觀為之,而是客觀使然。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文件都不可能實現絕對公平,畢竟,公平與效率在法律層面原本就是自古并存的矛盾體,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長期“躲在角落里”的零售藥店便首當其沖地成為“被犧牲者”,久而久之更陷入惡性循環。
盡管藥品零售行業長期疾呼改變政策環境,奈何缺少話語權。從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的產出來看,細化到藥品零售行業,近兩屆僅有寥寥數人,而此前更是長期缺席,因此行業的聲音往往被湮沒或被阻斷。
欲有效改變藥品零售行業的生存狀況,必須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作用。如文中敘述,“行業協會、商會是同行企業自己的組織,能夠深刻而敏銳地察覺到所處行業的生存狀態、存在問題、潛在危險和發展前景”,其有責任和義務向管理部門正面反饋行業信息和需求,與此同時,其相對中立的組織特征也更易取得管理部門的信任。
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部分行業協會、商會的應有職能在不斷弱化甚至異化,身處其中的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曾多次向《中國藥店》倡議,呼吁發揮行業協會的承上啟下作用,“還原”藥品零售行業的真實狀態。的確,行業協會、商會是時候站出來,為行業站臺,為企業牟利!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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