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你有關!浙江公立醫院試行按病種收費改革,首次公布107個病種目錄
日期:2018/1/7
醫療服務實行按病種收費是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的重要手段。近日,浙江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社保廳印發《關于試行按病種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浙江公立醫院試行按病種收費改革。
醫療服務按病種收費是指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以病種為計價單位向患者收取費用。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化診療最終達到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
本次按病種收費改革在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首次推出107個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城市公立醫院2017年底前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
公立醫院對疾病主診斷名稱及主操作/治療方式符合按病種收費標準的省內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颊撸瑧{入按病種收費范圍。
來看看具體病種和標準吧↓↓↓
首批公布的具體病種及收費標準為省級公立醫院的最高價格,省級公立醫院按此標準收費,按病種醫保支付政策由省人力社保廳另行制定。
患者自愿選擇的普通病房、特需病房,其床位費超出醫保支付部分。
患者自愿選擇在手術中使用內窺鏡手術器械控制系統輔助操作或飛秒激光輔助操作。
除此之外,公立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公立醫院要建立按病種收費管理流程,認真遵循臨床路徑規范,確保醫療質量。
不得因按病種收費等原因推諉重病患者,不得無故縮短患者住院時間、分解患者住院次數,不得變相收取其它費用。
公立醫院要建立按病種收費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嚴格執行病種收費管理程序。
對治療過程中,患者出現合并癥、并發癥或病情較重等原因導致發生醫療費用明顯偏離病種收費標準的病例,根據實際情況或相關規定確定退出按病種收費管理程序,恢復按醫療服務項目收費。各病種退出率暫控制在15%以內。
公立醫院每個病種實際發生的醫療費高于病種收費標準60%(含)以上的,均按病種收費標準結算。單例醫療費在病種收費標準60%以下的,該病例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結算。
信息來源:浙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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