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省醫療機構近期采購磷酸奧司他韋的通知
日期:2013/4/23
各市、縣(市、區)衛生局、醫療機構、相關經營企業: 根據省廳藥械處《關于磷酸奧司他韋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衛藥械便函〔2013〕6號)要求,我省各級醫療機構統一通過省藥械采購平臺采購磷酸奧司他韋,無需遞交書面申請。近期,暫時將該藥品納入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過渡階段自選藥品采購目錄。 醫療機構請按需采購、合理備貨,經營企業及時配送,保證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藥。 特此通知。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3年4月23日
浙公網安備 33021202000691號